卡通图像使用申请
《卡通图像使用申请书》(样式第1号)【Word文件】和附件材料。
若符合以下条件,可免申请手续。
- (1) 不以营利为目的,在不改变原设计为基础,以个人使用为目的
- (2) 在藏王町内学校以教育为主要使用目的
- (3) 在媒体以宣传或报导为主要使用目的
可以使用的卡通图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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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Zaosama商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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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Zaosama主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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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Zaosama背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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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Zaosama举右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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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Zaosama举左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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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Zaosama右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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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Zaosama左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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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Zaosama米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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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Zaosama温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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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Zaosama照相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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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Zaosama读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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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Zaosama购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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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Zaosama棒球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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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Zaosama棒球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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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Zaosama门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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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Zaosama滑雪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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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Zaosama滑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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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条件
- 使用时间
- 从获得许可日起整整两年后的3月31日为止
- 使用费用
- 免费
- 许可不予批准的情况
- 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,将不予许可批准。
- (1) 违反法令,或可能违反公共秩序
- (2) 特定政治家等个人、政党或宗教团体活动利用,或有可能利用
- (3) 以取得不正当利益为目的,或有该可能性
- (4) 以独占目的作为个体商标、设计等使用,或有该可能性
- (5) 有损藏王町名誉或有可能引起外界对其不正当理解时
- (6) 其他被蔵王町长判定为非正当使用时的情形
- 遵守事项
- 获得使用许可时,请遵守以下事项。
- (1) 仅以申请时提出的使用目的作为使用目的。
- (2) 不可将使用权转让或转借给他人
- (3) 不可改变原设计。除非已获得町长批准
- (4) 卡通图像使用之际请在附近标明“藏王町观光PR吉祥物Zaosama”。另外,有必要时请在“藏王町”前标明“宫城县”
- (5) 吉祥物卡通图像、物品等使用之际请标明使用许可号。
- (6) 请遵守所示条件
- (7) 使用前,请向町长提交吉祥物完成品,若获町长确认为难以出示的情况,能以照片代为提交。
- 使用许可变更
- 更改使用许可内容时,请向农林观光科提交《卡通图像使用内容变更申请书》(样式第4号)【Word文件】及附件材料。
- 使用许可撤销
- 违反遵守事项,或申请书判明有虚假内容时将撤销使用许可。
关于Zaosama详情,请与我们咨询
藏王町役场 农林观光科
〒989-0892 宫城县刈田郡藏王町大字円田字西浦北10
TEL:0224-33-2215 / FAX:0224-33-2257
E-mail:norinkankou@town.zao.miyagi.jp